据新华社电近日,国务院印发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(2014-2020年)》(以下简称《纲要》)。这是我国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。 《纲要》强调,到2020年,实现信用基础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,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。 《纲要》围绕政务诚信、商务诚信、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四大重点领域,明确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密切相关的34个方面的具体任务。要求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,建立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,推进行业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地区内信用信息整合应用,形成全国范围内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。 《纲要》提出,完善以奖惩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,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,对守信主体实行优先办理、简化程序、“绿色通道”等激励政策,对失信主体采取行政监管性、市场性、行业性、社会性约束和惩戒。 >>专家解读 完善奖惩机制提高失信成本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表示,完善奖惩制度,将提高失信成本,不仅维护守信者利益,也使失信者寸步难行。
“信用是金融机构的金饭碗,但少数金融机构利用信用光环,用破坏性的方式套利。”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说,金融欺诈、内幕交易、非法集资等金融失信行为仍屡见不鲜,规范金融市场秩序迫在眉睫。衡量一个客户信用状况应根据方方面面的信息,信用报告应体现特色化、差异化、定制化。 目前,我国信用服务市场不发达,服务体系不成熟,服务机构公信力不足,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缺失。郭田勇说,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出台后,一批民间资本主办的征信公司正浮出水面,这样会使整个征信行业的竞争加强,也有助于征信服务更加差异化。 (责任编辑:北京中企普信国际信用评价有限公司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