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《2014年广东省政府债券评级报告》(以下简称《评级报告》)出炉,这是我国首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报告。在获准地方债“自发自还”试点的10个地区中,广东作为第一个“吃螃蟹”的省份,将于6月23日发行148亿元政府债券,由上海新世纪(25.58, 0.61, 2.44%)资信评估公司发布的这份报告,将广东省政府债券评为最高等级——AAA。
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徐洪才[微博]对记者表示,《评级报告》从广东省公共预算收支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的平衡能力和稳定性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估,最终评定为三等九级中的最高级。这说明信用评级机构对广东省政府的偿债能力、未来经济发展的前景持乐观态度,该省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,违约风险极低。 “地方政府要‘自发自还’债,重要的一关就是债券评级,给市场上的投资者拿出一个客观公正的标准,克服投资者信息不全的问题。”财政部财科所金 融研究室主任赵全厚分析,“自发自还”债最重要的就是中央政府不代发、不代偿,而地方政府要走自主发债的路子,必须强调信用评级环节,目前财政部对地方政 府债券的信用评级和信息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,借此一方面解决了政府信息披露的规范性问题,同时还培育了我国的第三方评级机构和市场,令双方都能在互动中良 性发展。 对投资者而言,信用评级是对债券信用和投资价值进行分析的重要参考,而且我国许多地区的政府债务结构非常复杂,就必须引入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其 进行具有公信力的评级。而在“自发自还”的地方政府债券中,地方政府作为发行方和融资方,是直接的市场主体,必须遵循债券市场的规则。 这显然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的过程,特别是如果将来地方政府债券向省级以下推开,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就成为债券发行成功与否的关键,因为在我国的 分税制改革中,地方税种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,在财政支出上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土地出让依赖度较高,且存在着较大的土地财政和隐性负债问题。根据审计署去 年年底发布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,部分地方违规通过“建设—移交”(BT)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,而将公益性资产违规注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地方 也有不少。 同时,在“自发自还”地方政府债券中,发行者、管理者、投资者的责、权、利将更为明晰,能否克服地方政府的“特殊身份”对信用评级的影响,也是评级报告是否具有公正性和公信力的关键。 按照财政部规定,地方政府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评级机构的评级公正。“债券发行评级多采用招标竞标的方式,评级机构向卖方收费,而不是向买方收费,然而买方要以此为参考,这就要求第三方评级机构的公信力必须很强。”徐洪才认为。 “同时社会投资者也应对第三方评级机构进行监督和约束,使其不能有与被评估者合谋的行为。”赵全厚说,让评级机构更具有公信力,地方政府还必须尽到及时 全面信息披露的责任,让发债方全面系统地进行透明度改革。如果有些应当披露的信息被内部控制,或者是秘而不宣,那么将加大第三方机构的信息收集成本,甚至 导致评级结果出现误差,这些问题在未来的发展中都要逐步解决。 由于近些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鱼龙混杂,地方违规、过度举债现象屡有发生。特别是2009年经济刺激计划出台后,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采用城投债筹集 资金的做法增多,但是存在着责、权、利不明确及透明度不高等弊端,地方隐性负债和隐性担保严重,对规范地方政府举债的讨论逐渐升温。“自发自还”地方政府 债券,实际上承载着探索地方投融资改革道路的重任,有利于规范地方举债行为,促使地方政府增强信用意识,使得部分隐性负债显性化。 近些年,随着投资重点发生变化,地方政府承担的基建投资、保障安居工程、公共服务等“事权”加重,尤其是新型城镇化中的许多项目工程,由地方政 府承担,因此增强基层政府财力、改革地方投融资体制势在必行,信用评级将为“自发自还”的地方政府债券的“试水”增添一道有效保障。 (责任编辑:admin) |